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三十条和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杭电研[2021]101号)第四十条规定,经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,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。
因该2位研究生无法联系,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4日即视为送达。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校联系,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,并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。
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,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
学号 | 姓名 | 学院 | 专业 |
162040200 | 胡方红 | 电子信息学院 | 电子与通信工程 |
161040097 | 林松翔 | 电子信息学院 | 电子科学与技术 |
联系人:阮老师
联系电话:0571-869191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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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14日